close

11165276_10152953382243434_665697479437932690_n[1]  

#之四  給你

 

最後一個想告別的人,是你。

 

遲遲難以下筆,因為我對你的感覺始終很複雜。不是因為你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,完全源於我的投射與過往未竟事宜所造成的影響。

 

那天和朋友吃飯時聊到我會不會放不下已經要結婚的他,我說還好,對他真的只有祝福;相較之下,比較放不下的反而是你,因為我總有一股自己錯過了什麼的感覺。

 

怎麼可能我喜歡的人也那麼剛好問我願不願意當他的女朋友呢?根本是電影裡才會有的情節!我討厭看愛情電影,因為太多唬爛的情節,但同樣場景發生在自己身上時,卻說什麼都想相信那是真的。

 

錯過,在於我認為自己當下沒有給出正向的回應,而在事後又相隔太久才敢求證。當得到否定的答案時,心裡一直會有是不是一切都已來不及的扼腕。我千方百計編織出妄想,以為這樣能夠給自己一個好過一點的理由,反而困在後悔的泥沼裡轉啊轉出不來。

 

想跟你在一起,因為覺得你是一個很好的人。如果能和這樣的人在一起,似乎表示我也是一個很好的人。從某個角度來看,我是想證明,想證明自己夠好,好到能讓你放下你所設立的條件,來顯得我夠特別。包括你常會和我傳訊息的那陣子,我彷彿看見在卸下努力營造的幽默風趣面具之後,你可以是個很有想法、能正經八百地述說理念,以及,你也有你的脆弱面,這讓我冒出「自己對你來說似乎是特別的」的錯覺。

 

所以那時的你對我來說,著實是個完完全全的「好客體」,給了我編織浪漫幻想的素材,滿足我被需要以及「在某個人心裡面是特別的」的需求。正確地說,我不只把你當成一個「好客體」,甚至是將你理想化,成為一個完美的客體。

 

理想化與貶抑是相對的。因此當你再次明確地拒絕我時,原先被理想化的客體瞬間淪落為被極度貶抑的客體。我忽視你的委婉,忽略你的肯定,眼裡只有我被「拒絕」與「不被接受」。於是我刻意講出一些貶抑你的話,我用這樣的方式在完成未竟事宜,因為過去未能對某個人所造成的傷害做出反擊;但在這過程中,我被破壞性的本能給征服,完全沒能看見我也在做著可能傷害你的事。

 

一切都是如此的分裂啊!

 

榮格在《基督教時代》中提到「陰影只能透過它與夥伴的關係來了解,而阿尼瑪與阿尼姆斯則只能透過它與異性伴侶的關係來了解,因為只有在此一關係中,它們的投射才會運作。」如果把異性伴侶廣義地視為與心儀異性的關係,我想,我可以透過我對你所產生的投射,來瞭解自己內心深層的世界。

 

然而,在這些潛意識內容與意識糾結的混沌未能被釐清與整合之前,我幾乎很難好好地、自在地與你面對面對話。每次要說些什麼,都得先鼓起勇氣,都得先做好心理建設,因為心裡有某個角落還是在害怕被拒絕、被推開。

 

於此同時,我也很清楚「未來會怎麼樣很難說」不會應驗在我們身上,因為我永遠不會變成你想要的樣子。

 

我三十三歲了,早已沒有想為愛情而改變自己的天真。對我來說,學習接納與珍惜自己是比什麼都重要的功課。我想愛自己,遠遠勝過想去得到誰的愛;我需要學著相信,即使我不是誰的special one,也是獨一無二的。唯有如此,我才能從混沌之中看見真實,才能重新建構一個不再害怕有人會離我而去的自己,才有機會營造不過度付出與索求的關係。只有我,能為自己的幸福負責。

 

 

謝謝你,寬容地原諒我曾說出貶抑你的話。

謝謝你,讓我有機會看見自己在異性關係上的種種投射。

再見,其實根本沒有「錯過」這回事,因為是一開始就沒有的事。

再見,我一個人居然也可以演得峰迴路轉的獨角戲。

再見,那個需要依附著別人才覺得自己夠好的我。

再見,那個曾經很喜歡你的我。

再見。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久梓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